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
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实施的法定职业资格考试
,是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入的关键环节,是行业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发挥着对注册会计师人才职业选拔和成长的风向标作用。☛CPA成绩正式公布!一年六科竟然多到刷屏!
历经多年的发展与制度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成为社会公众普遍认可、广受信任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
之一。报考并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成为广大青年职业成长成才的重要路径。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组织领导,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全部通过专业阶段6科考试后,才能报名参加综合阶段。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规范。考试科目:会计、审计、税法、经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财务成本管理。☛直接在线问老师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职业环境中综合运用专业学科知识,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0年度)》的通知 财考[20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2010-05-07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0年度)》的通知 财考[20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2010-03-30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报名简章(2010年度)》的通知 财考[20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
2010-03-30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公告2010年第1号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
2010-03-30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公告2010年第2号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
2010-03-30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公告2010年第3号 为便于更多的境外行业专业人才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队伍,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整体服务能力,扩大中国注册
2010-03-30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公告2010年第4号 为便于更多的境外行业专业人才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队伍,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整体服务能力,扩大中国注册
2010-03-30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09年度)》的通知 财考[200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2009-04-14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 财考[200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
2009-04-01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正式发布 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08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2008-04-28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正式发布 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07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2007-04-05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的通知 关于发布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的通知 财考
2006-04-26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修订说明 《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是在2006年度大纲的基础上,根据近一年来相关法规和准则
2006-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