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的基本原理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一)增值额 
1.不同角度对增值额的理解 
(二)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 
2.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有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5.实行比例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 
(三)增值税的类型 
增值税按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四)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分为直接计算法和间接计算法两种类型。 
(1)直接计算法。是指首先计算出应税货物或劳务的增值额,然后用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求出应纳税额。直接计算法按计算增值额的不同,又可分为加法和减法。 
(2)间接计算法。是指不直接根据增值额计算增值税,而是首先计算出应税货物的整体税负,然后从整体税负中扣除法定的外购项目已纳税款。是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广泛采用的计税方法。 

二、征税范围(掌握) 
(一)增值税征税范围与营业税范围的划分 

1.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四个环节,此外。加工和修理修配也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加工和修理修配以外的劳务服务暂不实行增值税,一般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货物”是指除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一切不动产之外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销售有形动产属于增值税的范围,而无形资产转让或不动产销售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2.对视同销售行为的征税规定 
3.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征税规定 
4.其他规定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内容 
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相关的其他规定主要涉及三大方面:一是与营业税的划分;二是增值税的征免优惠政策;三是伴随货物销售的一些特殊价外费用的涉税规定。 
首先,在特殊项目规定中,要了解货物期货交割、银行销售金银业务、典当业死当物品的销售、寄售代销、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销售(邮政部门以外)属于缴纳增值税的范围。 
其次,增值税有起征点的规定。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 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所称销售额,是指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的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再次,应注意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税项目还包括再生水、污水处理、翻新轮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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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基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这两类纳税人在税款计算方法、适用税率以及管理办法上都有所不同。对一般纳税人实行凭发票扣税的计税方法;对小规模纳税人规定简易的计税方法和征收管理办法。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一是纳税人年销售额的大小;二是会计核算水平。 
(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的具体标准 


(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基本规则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 
(五)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 
教材中关于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的内容比较散乱,易出客观题。核心内容归纳如下: 




四、增值税的税率及征收率 
(一)我国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的基本规定 
根据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我国增值税设置了一档基本税率和一档低税率,此外还有对出口货物实施的零税率。小规模纳税人不使用税率而使用征收率。


【重要提示】这部分有个容易被考生忽视的问题: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税率不会涉及13%,只可能是17%的基本税率或3%的征收率。 
(二)其他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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