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点 | 仲裁 | 诉讼 |
审理方式不同 | 仲裁采用不公开方式审理,审理结果也不公开 | 诉讼一般都采用公开方式,除非特殊情况如保护商业秘密、未成年人案件等采用公开审理的方式 |
制度不同 | 在我国仲裁采用一裁终局制度,当事人没有再申请第二次仲裁的权利 | 诉讼采用二审终审,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后,当时人原则上没有上诉的权利,但是存在特殊情况,可以采用提审或发回重审等方式再次进行审理 |
适用的前提不同 | 当事人如果希望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必须双方达成一致的仲裁条款,如果没有仲裁条款则不能提起仲裁,如果达成了一致的仲裁条款,则不得在未仲裁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 | 在没有仲裁条款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诉讼,在仲裁结束后,仍然可以提起诉讼 |
受案范围不同 | 仲裁只适用于民事案件 | 诉讼可适用于各类型的案件 |
机构设置不同 | 仲裁机构设置较简单,有些大城市存在仲裁机构,如南京、上海、北京等 | 在各个地方都存在人民法院,分初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法院 |
当事人意愿不同 | 仲裁是双方当事人进行选择仲裁机构来进行仲裁 | 诉讼机构受到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等因素的限制,当事人不能自由地选择诉讼机构 |
作者:施老师 助理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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