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CPA《审计》第三章第一节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审计高频考点二:销售与收款循环的业务活动和相关内部控制
  一、了解重大业务循环的业务活动及其相关内部控制的程序
  1.询问参与销售与收款流程各业务活动的被审计单位人员,一般包括销售部门、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员工和管理人员;
  2.观察销售与收款流程中特定控制的运用,例如观察仓储部门人员是否以及如何将装运的商品与销售单上的信息进行核对;
  3.获取并阅读企业的相关业务流程图或内部控制手册等资料;
  4.检查文件资料,例如检查销售单、发运凭证、客户对账单等;
  5.实施穿行测试,即追踪销售交易从发生到最终被反映在财务报表中的整个处理过程。例如:选取一笔已收款的销售交易,追踪该笔交易从接受客户订购单直至收回货款的整个过程。
  销售与收款循环涉及的交易类别、财务报表项目、主要业务活动及常见主要凭证和会计记录汇总表
交易类别 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主要业务活动 常见主要凭证和会计记录
销售 营业收入
应收账款
接受客户订购单
批准赊销信用
按销售单编制发运凭证并发货
向客户开具发票记录销售(赊销、现金销售等)
办理和记录销售退回、销售折扣与折让
客户订购单
销售单
发运凭证
销售发票
商品价目表
客户月末对账单
营业收入明细账
转账凭证
贷项通知单
折扣与折让明细账
收款 货币资金
应收账款(含原值及坏账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
办理和记录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提取坏账准备
坏账核销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
应收账款明细账
汇款通知书
库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客户月末对账单
收款凭证
坏账审批表
转账凭证
  二、主要业务活动
  (一)接受客户订购单
  销售单是证明销售交易的“发生”认定的凭据之一,也是此笔销售的交易轨迹的起点之一。
  客户订购单是来自外部的引发销售交易的文件之一,有时也能为有关销售交易的“发生”认定提供补充证据。
  (二)批准赊销信用
  设计信用批准控制的目的是为了降低坏账风险,因此,这些控制与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计价和分摊”认定有关。
  (三)向客户开具发票
  为了降低开具账单过程中出现遗漏、重复、错误计价或其他差错的风险,应设立以下的控制程序:
  1.负责开发票的员工在开具每张销售发票之前,检查是否存在发运凭证和相应的经批准的销售单;
  2.依据已授权批准的商品价目表开具销售发票;
  3.将发运凭证上的商品总数与相对应的销售发票上的商品总数进行比较。
  企业通常保留销售发票的存根联。
  (四)记录销售
  记录销售的控制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有效的发运凭证和销售单记录销售。这些发运凭证和销售单应能证明销售交易的发生及其发生的日期。
  2.使用事先连续编号的销售发票并对发票使用情况进行监控。
  3.独立检查已销售发票上的销售金额与会计记录金额的一致性。
  4.记录销售的职责应与处理销售交易的其他功能相分离。
  5.对记录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记录的接触权限予以限制,以减少未经授权批准的记录发生。
  6.定期独立检查应收账款的明细账与总账的一致性。
  7.由不负责现金出纳和销售及应收账款记账的人员定期向客户寄发对账单,对不符事项进行调查,必要时调整会计记录,编制对账情况汇总报告并交管理层审核。
  三、了解销售交易的内部控制
  (一)适当的职责分离(预防性控制)
  (1)主营业务收入与应收账款由不同职员记录;
  (2)由不记录账簿的职员定期调节总账和明细账;
  (3)经手货币资金的不记录主营业务收入和应收账款记账;
  (4)赊销批准职能与销售执行职能分离。销售人员通常乐观地对待销售数量,而不管是否将以巨额坏账损失为代价。赊销的审批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这种倾向。
  (5)销售、发货、收款业务的部门(或岗位)分别设立;
  (6)订立销售合同前,指定专人就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具体事项与客户进行谈判。谈判人员至少两人,并与订立合同的人员相分离
  (7)编制销售发票通知单的人员与开具销售发票的人员应相互分离
  (8)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销货现款;
  (9)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经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的书面批准。
  (二)恰当的授权审批(4个关键点)
  (1)赊销须经审批;
  (2)发货须经审批;
  (3)价格须经审批;
  (4)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对超过规定范围的特殊销售交易,应当集体决策。防止审批人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
  (三)充分的凭证和记录
  企业在收到客户订购单后,就立即编制一份预先编号的一式多联的销售单,分别用于批准赊销、审批发货、记录发货数量以及向客户开具发票等,通过定期清点销售单和销售发票,可以避免漏开发票或漏记销售的情况。
  (四)凭证的预先编号(连续编号控制)
  对凭证预先进行编号,旨在防止销售以后遗漏向客户开具账单或登记入账(完整性),也可防止重复开具账单或重复记账(发生)。
  (五)按月寄出对账单(检查性控制)
  1.由不负责现金出纳和销售及应收账款记账的人员按月向客户寄发对账单,能促使客户在发现应付账款余额不正确后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2.为了使这项控制更加有效,**将账户余额中出现的所有核对不符的账项,指定一位既不掌管货币资金也不记录主营业务收入和应收账款账目的主管人员处理,然后由独立人员按月编制对账情况汇总报告并交管理层审阅
  (六)内部核查(检查性控制)
  由内部审计人员或其他独立人员核查销售交易的处理和记录,是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所不可缺少的一项控制措施。
  (七)收款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
  (1)企业应当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
  (2)企业应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擅自坐支现金。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销售现款。
  (3)企业应当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制度和逾期应收账款催收制度。
  销售部门应当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财会部门应当督促销售部门加紧催收。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可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4)企业应当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台账,及时登记每一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增减变动情况和信用额度使用情况。
  (5)企业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应当报告有关决策机构,由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确认为坏账。
  (6)企业注销的坏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注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当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资金。
  (7)企业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经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的书面批准。
  (8)企业应当定期与客户通过函证等方式核对往来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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